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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办图网</p><br><p>青少年?儿童?飞机儿童票:12周岁以下骑自行车:12周岁以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儿童”一般指:14周岁以下的人。快速成长期(12-18):心理、身体、社会(学习、生活)</p><br><p>法制——为什么要守法? 自由来源于对规则的遵守—— 自 由</p><br><p>4第一部分:青少年三大法律责任第三部分:对违法行为的自我防范第二部分:刑事法律责任提纲</p><br><p>青少年三大法律责任第一部分</p><br><p>民事法律责任 经济赔偿 刑事法律责任 牢狱之灾+经济赔偿治安管理行政法律责任 拘留+罚款+经济赔偿青少年三大法律责任</p><br><p>(一)校园内的侵权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 财产损害赔偿(二)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一、民事法律责任</p><br><p>校园内的侵权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某日,中铁一中初三(四)班上化学课晚自习时纪律很差,化学老师在课后将全班同学留下,要求安静后再走。原告李波大声要求老师将纪律差的同学留下,其余的放走。被告王恒叫李波别闹并上前打肖一耳光,双方因此扭打并同时摔倒。李波摔倒时头部撞到墙上受伤,王恒仍继续打肖波,化学老师和同学将双方分开,随即扶李波到校外一诊所就医,遵医嘱购药一盒。后老师安排同学陪李波回家,途中李波突然昏迷,被送往医院手术急救,共住院治疗29天,支付医药费37781元,护理费5600元,交通费1000元等。出院后,经医学技术鉴定为9级伤残。 故请求法院判决两被告赔偿各种损失7万元。       一、民事法律责任</p><br><p>[审判]法院认为:被告王恒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直接造成了原告李波受伤致残,应当承担主要责任。但是,校方对学生有管理教育之责,事发当时课堂教学秩序混乱,任课老师对学生的哄闹未能及时予以有效的管教,致使肖、屈二人在有老师在场的情况下由吵闹发展到打斗,学校对此有疏于管教的过失,应承担相应责任。李波在王恒有挑衅行为时,未能报告老师进行处理,而同被告王恒互相扭打,对损害结果的发生也有过错,应承担一定责任。 据此判决:一、王恒赔偿肖波医药费、护理费、陪伴床位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费用45000元。二、中铁一中赔偿李波医药费、护理费、陪伴床位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费用10000元。宣判后,原、被告均未上诉。</p><br><p>校园内的侵权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案例:踢球致伤,学生责任公平分担 13岁小胡与小孟为某校同龄同学,两人在课间踢球时为争球而发生碰撞,小胡摔倒在地,痛苦万分。学校管理人员随即赶到现场将小胡送往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其父母。经诊断为锁骨骨折,共计花销医疗费近4万元。出院后,小胡父母将学校及小孟父母诉至法院。法院依据公平原则,最后判决由小胡、小孟双方监护人各自承担费用的50%。小哨中学(小刀划伤)课余伤害(推搡楼梯摔伤,全责赔偿金额;课件高空抛物伤人等) 一、民事法律责任</p><br><p>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交通事故”——是指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一、民事法律责任</p><br><p>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一、民事法律责任</p><br><p>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二)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三)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道路”,是指 公路、 城市道路 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 广场、公共停车场 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一、民事法律责任</p><br><p> 盗窃、抢夺、抢劫、敲诈勒索 、寻衅滋事、 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性侵犯、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二、刑事法律责任</p><br><p>十四至十六周岁八个特定罪名【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p><br><p>青少年刑事犯罪类型1、从属性犯罪2、团伙性犯罪3、报复型犯罪4、冲动型犯罪5、无知型犯罪 二、刑事法律责任</p><br><p>青少年由于思维尚不成熟及社会经验的不丰富,容易成 为成人犯罪时控制的对象,并且青少年由于对好坏的识别能力差,在作案时处于一种死心塌地的从属地位。青少年以一定的特征如地域、性格、年龄、同学等形式一个个的团伙,经常聚在一起,形成一附和,或碍于情面不好推辞共同作案。团伙犯罪的一大特征就是“一个老鼠坏一锅汤”,一个人带坏一群人。 从属性犯罪团伙性犯罪例如15岁的骆某在与成年人李某所进行的抢劫活动中,一次又一次的充当“放风”的角色,事后未得任何赃物,但仍心于情愿地去做,仅因为李某平时给他买两碗面条,在他不顺心时说两句安慰的话。为了这个简单的原因,骆某甚至经常不回家,与李某吃住在一起,连续做案十余次。例如徐某等四人合伙抢劫一案,除徐某外其余三人都是在校学生。先是由徐某提议发生了抢劫他人财物的行为。三名学生被捕入狱后,很是后悔,认识到不该和徐某这样的人混在一起。</p><br><p>有些青少年在受到不公正待遇后,或因处理不及时,或因对处理结果不能理解,就采取同样的手段去对付别人,从而走上犯罪道路。青少年由于心理的不成熟,不易控制自己的情绪,遇事不够冷静,往往做出一些事后自己也感到后悔的事。 例如在校生雷某在自己和同学遭到社会流氓殴打,并被抢走钱物,自己向学校、派出所报案又未得到及时处理后,出于一种报复心理,去打别人,抢夺别人财物和,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毁了自己的前程。例如15岁的杀人犯赵某,由于骑车与他相撞,在遭到殴打和辱骂后,失去理智,掏出随身所带的水果刀,连刺数刀,致人死亡。判刑入狱后,深感后悔,希望用自己的例子教育别人。报复型犯罪冲动型犯罪 </p><br><p>无知型犯罪 这一类型的青少年罪犯缺乏最基本的常识,甚至入狱后,对自己的罪行仍不能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例如抢劫犯胡某骑车与他人相撞,要求赔偿未得逞后,就强行抢走他人钱物,并始终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正当行为。例如抢劫犯李某认为找别人要点东西,不给打两拳没什么大不了的,甚至认为自己是正大光明的找人要,又不是偷偷摸摸地去偷,怎能算犯罪。 </p><br><p>三、治安管理行政法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 2013.1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p><br><p>第六十八条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三、治安管理行政法律责任</p><br><p>刑事法律责任第二部分</p><br><p>【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1500元),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4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35万元)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抢夺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500元以上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抢劫一次的,量刑起点为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抢劫两次的,量刑起点为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入户抢劫的;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持枪抢劫的; 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刑事法律责任-具体罪名和刑罚</p><br><p>【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1000元以上;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事法律责任-具体罪名和刑罚</p><br><p>【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2000元)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5000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多次的; 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持械聚众斗殴的。   刑事法律责任-具体罪名和刑罚</p><br><p>【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情节恶劣的; 强奸多人的;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的; 轮奸的;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24小时),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刑事法律责任-具体罪名和刑罚</p><br><p>【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可以并处罚金。   刑事法律责任-具体罪名和刑罚</p><br><p>如何加强对违法行为的自我防范?第三部分</p><br><p>01遵守法律及社会规范养成良好习惯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学好三年难,学坏一天易”。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从小养良好习惯,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02增强辨别是非自我保护的能力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煅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 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切实要记住两点: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第二、如果自己正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求助),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03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何加强对违法行为的自我防范?</p><br><p> 人生没有彩排的机会自由来源于对规则的遵守 </p><br><p>办图网THANK YOU</p><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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